好吧,我们都知道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的人,经过法院的研究,会被判处死刑。到了执行的时候,他就能好好吃饭了。这是人们说的。是时候上路,吃饱喝足了。不过,也有人想过这样一个问题,就是如果犯人在临,时突然犯了危及生命的疾病,例如心脏病,是否还需要抢救呢?
事实上,这是一个非常令人困惑的问题。一方面,他应该被处死。也许他不到一小时就被处决了。在这种情况下,还有必要救他吗?但另一方面,从严格意义上来说,他在行刑时并没有到达,所以监狱应该给予必要的协助。
在美国,有一个案例,犯人在行刑前喝了一杯酒,这杯酒导致他突发心脏病,最后因脑溢血突发疾病而死。但此时,还不是他执行死刑的时候。因此,他的家人因为囚犯没有达到行刑时间而意外死亡,监狱也没有给予一些救助措施,于是他们起诉了监狱。令人惊讶的是,他的家人赢得了判决,并获得了巨额赔偿。
从这个案例中,我们也可以看出,无论是不是死刑犯,当犯人突然生病时,监狱都有责任对其进行抢救,这是世界通行的做法。反正就算他是死囚,也是人。虽然他的生命已经在某个时刻宣告结束,但在这一刻到来之前,他仍然有权利活着。
这项权利不能被任何人或法律剥夺。当然,毕竟要救,但能不能救就另当别论了。在这种情况下,储蓄是对囚犯的一种尊重,是对家庭成员的一种交代,是对法律尊严的坚定维护。所以,我们有这样一个答案,那就是救人。
还有一种情况是,一个被判死刑的女人,竟然发现自己怀孕了。此时自然不能直接执行,要根据具体情况再做判断,但孩子肯定会被允许出生。毕竟成年人的罪过与孩子无关。反正这个时候的孩子还是无辜的。你觉得这件事怎么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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